石狮菜市场一“菜霸”覆灭 经营上恢复了正常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5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林秋韵)石狮一菜市场,随着一个“菜霸”的覆灭,经营上恢复了正常。在该市场强制交易的张某,要为其行为入狱服刑四年十个月。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某在该市场为恶数月,有的菜贩敢怒不敢言。警方表示,一旦发生此类案件,越早向警方反映就越能早点打击此类不法行为。
警方接到报警称,安徽人张某在古宅菜市场卖菜,但是,其从2010年4月起,即伙同他人以殴打、砸摊相威胁,以及利用该菜市场内安徽同乡菜贩强买强卖形成的威慑力,欺行霸市,强迫同在该市场卖菜的摊贩向其批发木耳。而在2011年2月间,张某还伙同他人不让一些摊贩卖咸菜,否则以砸摊相威胁,并强行索钱。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某从2010年4月份以来,伙同董某及多名安徽籍男子多次采用殴打、砸摊等方式,以及利用在石狮市灵秀镇古宅菜市场的安徽籍菜贩强买强卖形成的威慑力,强行要求该菜市场内的菜贩张某有、黄某军以高价向其批发咸菜、木耳等蔬菜。同时,张某利用在菜市场形成的威慑力,要求菜贩张某有、黄某军交钱才可以贩卖咸菜,强行向张某有、黄某军分别索取2万元。
事后,一摊贩承认,张某不让其卖咸菜,当他找到张某商量,而张某说要2万元,不然别想摆摊,他只好给钱。后来,又被要求高价向张某批发木耳。担心被报复,他不敢不听话。有的摊贩称,菜市场内被几个安徽人“霸”住好几种菜,不允许到别的地方进菜,只能向他们批发,菜的质量差、价格高,如不找他们批发就被打。
近日,经过石狮法院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以暴力相威胁,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属数额巨大。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2011-10-17石狮彭田菜市场火灾夺三命 17岁女孩泪别三至亲
- 2011-10-16石狮彭田村菜市场铁皮屋失火续 村委会赔偿77万元
- 2011-10-13石狮村办菜市场超百家 20年一直是“小王国”
- 2011-10-09石狮彭田村菜市场铁皮屋昨着火 一家三口遇难
- 2011-06-145名“菜霸”横行石狮古宅菜市场数年 难逃法网
- 2011-03-03石狮灵秀镇:十字路口变菜市场 3岁女童命殒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