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新动作” 户籍改革特警扩编下放事权
服务民企民生
主动提供多项上门服务
围绕服务民企“二次创业”,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健全完善警企共建制度,主动为企业提供治安防范、经营风险预警、技防建设指导、网络安全巡查、出入境证照办理、消防审验、车辆查验等方面的上门服务。
进一步下放权限、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消防一级重点单位的列管及其装修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和抽查,均下放给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购买凭证》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保安员监管和报备工作下放至基层派出所。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审批项目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安全检查等审批时限压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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