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街道一协管员一月受贿18次 财物计57830元
2月22日 丰泽法院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2月23日讯(记者 韩影)协助街道办查处违建和违法用地,是协管员的职责所在。可丰泽区东海街道聘用的协管员林某,却利用职务便利,充当了违建户和包工头的保护伞,甚至一个月内18次收受贿赂,受贿金额逾5万元。林某被丰泽检方指控涉嫌受贿罪。昨日,林某过堂受审,并当庭认罪。
林某,今年30岁,永春人,小学文化。2007年8月至2011年10月间,林某被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聘任为行政司法协管员,主要负责协助街道查处和制止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等工作。在东海街道,不少和林某打过交道的人,都说他这人“老实巴交”,“比较能干”。正是这样,林某任职不久,被提升为街道协管员二分队的副队长。没过多久,还当上了队长。
拆迁中,一些居民受拆迁补偿利益驱动,加入违建行列。而此时的协管员手握“拆违”大权,花钱打点协管员成了违建户和包工头的“杀手锏”。
起诉书指控,去年8月间,林某先后收受多人贿赂,财物计人民币57830元(其中包括现金55000元,购物卡2000元,和一部价值830元的手机)。
受贿清单上,东海街道埔社区居民谢某俊,第一个向林某行贿。去年8月,谢某俊想在该社区海华路违章搭建用于经营,为了顺利违建,谢某俊先后两次来到林某租住处,贿送给林某人民币5000元。此后不到一个月,林某先后收受贿赂共计18次。
经办人员介绍,林某落网后交代,其受贿次数很多,实际金额可能逾6万。但办案过程中,相关证人都未能出面作证,所以检方最终只认定其受贿5万多。案发后,其家人已经代其退赃51500元。
法庭上,检方建议对林某的量刑在5年到6年间。对于检方指控的上述事实,林某没有异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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