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部分路面临时停车场陷僵局 遇乱收费可投诉
市物价局 管理到位才是关键
泉州市物价局回应称,目前泉州市区停车场(点)服务收费仍按照2008年出台的标准执行,即市区主干道1小时以内3元,每超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非主干道1小时以内3元,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路外公共停车场2小时以内3元,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医院、车站、码头等设置的停车场3元/次;室内停车场则按立体停车场4元/次、全封闭式停车场3元/次、临时搭盖停车场2元/次,室内停车场隔夜均加倍。
“一直以来,并不是没有标准,而是无法执行到位。”市物价局相关人士称,虽然停车收费改革已有半年,但目前停车收费管理仍存在颇多不规范之处,如使用的票据不规范,半小时内收费、本应计时收费却按次收费。
该人士透露,事实上新的收费标准“已考虑成熟,但关键在于标准能否执行下去”。
■部门回复
车主停车须注意三点
根据交警部门透露,凡属停车公司管理的停车位,车主在停车时必须注意以下三点:停车点设有“P”标志牌;管理人员必须身着前面有编号,后面标有“车场管理员”字样的红色反光背心,佩戴上岗胸卡;管理人员出具的是盖有“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印章的发票。
这三种情况,少一项都属于乱收费,市民可不缴停车费。如果遭遇管理员不给发票,或其他乱收费现象,请拨打投诉电话2828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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