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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电动车投诉上升 质量问题维修后三包可顺延

qz.fjsen.com 2012-03-21 11:3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王宇静 通讯员刘晓玉)“不给力的电池虽然换新了,可是现在离三包有限期已经很近了呀,如果不能顺延,万一电动车再出现啥毛病,我该找谁?”日前,林先生拨打96339咨询。记者随后了解到,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必须要顺延三包日期。

“这么巧,我们最近刚帮忙协调解决了类似投诉。”鲤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人士说,前两天,鲤城区12315投诉台接到消费者张小姐的现场投诉,称其去年9月份在泉州市区中山路一家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部电动车,使用后发现电池没像店方所承诺的那样可以行驶60至70公里/小时,怀疑店家给的是旧电池,于是找到店方要求更换全新电池。经双方试车后,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组新电池,但更换电池后,消费者要求商家重新填写三包保修卡日期,遭到商家拒绝。店方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承担了免费更换电池,不能更改发票日期。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第十四条规定,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处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印章。”相关人员介绍说,经他们协调后,商家为消费者重新填写三包保修卡日期,林先生若有此疑问也可直接向12315投诉处理。

“泉州市区的电动车商大多数都集中在鲤城区范围内,近年来关于电动车的投诉逐步增加。”相关人士称,据统计,鲤城区12315投诉台3年来共受理电动车投诉138件,其中2010年受理45件,2011年83件,今年以来已受理10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包期限内不保修;电动车久修无果;承诺上门维修却不上门;商品更换后拒绝重新填写更换日期;电池承诺可行驶60至70公里/小时,但实际只能行驶30公里/小时等。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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