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4月1日起出租车实行新规 司机拒载最高罚200元

qz.fjsen.com 2012-03-30 09:1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网图)

早报讯(记者 陈小芬)乘出租车最担心的是司机开口喊价、拒载及绕道。昨日记者了解到,交通部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出租车司机出现这样的行为,将被处50元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目前泉州对违规出租车驾驶员的处罚为7天停车学习,新规出台后,对违规的出租车驾驶员的处罚将更严厉。规定称,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应当遵纪守法、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以及不按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对出租车驾驶员有严厉规定外,出租车经营者如果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也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记者还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下月起,全市的出租车公司将进行逐步整合。据悉,目前泉州共有2900来部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企业有36家,而拥有100部以上出租车的企业不到10家。通过整合优化,有利于规范出租车市场,为市民的出行提供更好的出租车环境。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