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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新南水库无视禁令 未经审批建休闲山庄

qz.fjsen.com 2012-03-31 09:3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新南水库卫星地图,画圈处为新建建筑物所在地。

街道办:只许承包方翻建临时建筑

随后,记者在水库旁边找到2008年由泉州市政府所立的一方写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石碑,碑文上明确写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那么,究竟是谁公然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旁建房?所谓的休闲山庄方案是否获批?28日上午,记者来到洛江双阳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黄副主任表示,与街道办签订协议的是欣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考虑到这里地处清源山北大门,以前脏乱差现象严重,在整治几年、环境好转后,打算进行开发。协议同意对水库及周边山地实行土地流转,水库由这家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周边山地由这家企业植树。“没承包之前原本就有一栋管理房。承包之后,为了方便管理,就同意承包方在原址上翻建临时建筑。”只是最近,承包方却盖起了永久性建筑,而永久性建筑是没有经过审批的。为此,街道办事处与洛江区执法局已经联合执法多次,责令拆除违法建筑。

“我们每天都会进行例行巡查,这都是有记录的。”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出示的今年2月10日和2月12日新南水库“两违”巡查记录上,写有“户主不详,占地160平方米”。而到2月20日和3月12日分别发出的“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单”上,户主名字写着“林章平”,前面一份描述的现状是“一层钉板、框架”,后面一份的现状变成了“二层已钉板,面积270平方米”。

至于新南水库,黄副主任说,水库原本属于病险水库,加固后水质不错,但因为水量不够,早在一两年前就停止使用了,不再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记者临走前,其还表示,具体负责这一项目的人员不在,当天傍晚负责人员将把项目建设情况材料传给记者。但直至发稿,记者都未收到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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