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打的加1元非愚人节笑话 燃油附加费今上调
长旺/制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1日讯(记者 曾小琴 陈建辉 实习生 潘晓玲)今起,泉州市民打车出行,需支付燃油附加费3元。出租车司机须在醒目位置贴上提醒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新标签;未贴标签者,不得向市民加收,否则将面临7天的停车学习。
本月起,泉州市交通部门将加大整治的士乱象的力度。昨天下午,泉州市交通委召集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和全市36家出租车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召开的士乱象整治行动部署工作会议。会上,市交通委主任刘志平坦言“这个事情没抓好,作为主管部门很惭愧”。
今后,针对违规的出租车,将严格执行包括收回单车经营权在内的多项规定。同时,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人员测算出租车行业成本和的哥收入等,准备出台行业指导价;为防止出租车被层层转包,将制定“承包最高限价”。
刘志平还特别强调,考虑到的士司机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出租车企业应积极让利给司机,提高驾驶员的工资待遇。
【动态跟进】考虑市民消费能力
不考虑调整起步价
昨日,泉州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委,正式联合下发有关提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并提醒各出租车企业,应在车厢内醒目位置张贴由物价部门监制的燃油附加费价格标签,从4月1日起执行。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燃油附加费调价,是考虑到上月20日成品油价格上涨,出租车燃油成本有所增加,并经对出租车成本测算等方式,依照2006年开始执行的油运联动机制提出的上调。
为何不提高起步价?上述负责人解释称,泉州出租车运价水平,目前在全省并不算低。价格调整既要考虑到出租车司机的利益,也应考虑到市民消费能力的承受度,供求平衡才能保障运营健康。调高1元燃油附加费,已经是经过数据收集、测算、审核层层程序制定出来的。这次调高燃油附加费,一定程度上也能适当弥补的士“回空费”。
“‘回空费’调整方案,目前还在着手调研。”泉州市交通委主任刘志平说,价格调整关系到每一名市民的承受力,因此不会一次性调太高,只考虑微调,调整将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听证等多道程序。
市物价局提醒,乘客如果遇到的士乱收费,可拿发票等有效凭证,拨打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热线12358投诉。市交通委提醒,司机一旦拒载,乘客可拨打投诉热线225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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