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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毒贩送货每月领8000元工资 记账月薪上万元

qz.fjsen.com 2012-04-11 09:15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黄丽丽)许某祝等人合伙出资大肆贩卖可卡因、冰毒、K粉等毒品,还雇佣专人负责送货、收款、汇款,月薪8000元。昨日,这起涉案达23人的毒品大案进入公审第二天。

晋江人许某祝是该案件的一号人物,石狮人蔡某端是二号人物。

据悉,2010年年底,许某祝和蔡某端共谋贩卖可卡因,二人共同出资贩毒(刚开始,许某祝占65%股份,蔡某端占35%股份;2011年4月后各占50%股份)。

2011年1月,两人租住在广州市白云区一套房内,该住房此后成为毒品可卡因加工、藏放处。两人分工明确,蔡某端负责联系毒品上家货主(另案处理),购买半成品可卡因,再由他们共同加工提纯成成品可卡因,渗入人参粉等进行稀释、分包。随后许某祝通过物流公司托运方式将毒品销售给被告人刘某晓等人,并雇佣许某鹏、杨某凡在石狮市区运送可卡因给下线毒贩、收款,将赃款汇到许某祝指定银行账户等。

据悉,2011年1月底,被告人许某鹏以月薪8000元受雇于许某祝,参与他们贩卖可卡因的活动,负责收款、送货、汇款等。他曾经将350万元毒品款汇给许某祝指定的账户。被告人杨某凡也受雇于许某祝和蔡某端等人,案发后,警方从他身上缴获了由他保存的15万元毒品款。刘某晓则以月薪万元雇佣赖某香帮忙记账。被告人张某华和郑某锋为了能得到免费的毒品吸食,也充当帮凶,到处送货。

法院今日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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