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55个禁左路口校车不受限 可借公交专用道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 (杨佳彬 摄)
本报讯 (记者李凯龙 实习生颜明扬)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相关部门获悉,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今后,泉州市将设置一批校车专用、共用临时停靠点,市区55个禁左路口,校车可以不受限,并可借道公交专用道。
目前,全市有登记在案的非专用校车176部,专用校车37部。据了解,公安部交管局已下发关于征求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等3个标准修改单的征求意见稿,泉州市将参照修改后的标准对校车进行管理。
停靠位置 设专用共用停靠点
在新条例中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应设置校车停靠标志,校车停靠预告标志应使用荧光黄绿色反光材料,停靠标志的设置,宜在距离校车停靠位置50米和100米处设置校车停靠预告标志。
相关人士介绍,今后泉州街头上将增设校车停靠标志。专用的校车临时停靠位置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志的指示组合标志,与公交车辆或班车等车辆共用的校车停靠位置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志的告示标志。
登记管理 开设专门查验通道
据了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条件,增加了年龄的限制,即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并且无犯罪记录及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而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将无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目前,泉州市交警支队车管科在校车登记方面,开通了专门的查验通道,且具有5部以上校车需要登记的,可向车管科提出申请,交警将上门进行查验等工作。
确保优先 禁左路口不受限制
以往对校车的管理,只局限于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及教育部门,新条例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
而对于校车的优先权,市交警部门表示,市区目前有55个禁左路口,校车可以不受限,校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可以借道公交专用道。而在交通高峰期,交警将引导校车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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