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沿海500宗危旧房可申请翻建 不超过两层半
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唐雪峰)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石狮市将沿海五镇危险房屋和居住危困户就地翻建的审批权下放给当地镇政府,共有500宗危旧房可申请就地翻建。
据介绍,此次申请对象为具有石狮市村(居)户口,在石狮市域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个人危旧房户或居住困难户,申请翻建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申请人可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石狮沿海五镇分别是:祥芝镇、锦尚镇、鸿山镇、永宁镇、蚶江镇。五镇上半年就地翻建指标各100宗,就地翻建审批许可手续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审批许可手续自行失效。
就地翻建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含投影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审批用地面积的80%,且同时满足下列控制标准:最大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二层半,每层限高3.5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新建房屋要留足道路空间,符合镇村规划和抗震要求,不得采用石混或条石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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