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翻建能否简化手续 代表建议多部门联合审批
中心市区的危旧房改造手续较为繁琐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月8日讯(记者 海都报两会报道组)
泉州中心市区危房翻建实施办法出台以来,解决改善不少居民的住房条件。然而,危房翻建涉及多部门审批,不少市民认为手续繁琐。今年两会,泉州市人大代表吴志聪建议,多部门联合审批,简化手续。
【翻建居民】
报批一年 手续还没办成
“前后办理一年多,至今房子还未开建”,鲤城区陈先生(化名),昨日向记者介绍他的危房翻建审批历程,审批部门多,程序繁琐,耗时特别长。
陈先生称,他的房子一到雨天就漏雨。2009年年底,他决定将房子翻建。因房子是上辈所留,又有兄弟姐妹,涉及房屋确权、房产析权等多道关卡,他开始咨询翻建手续。
按照《泉州中心市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建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危房翻建,需经历危房鉴定程序、基建报批程序、规划设计要求及审批等,然后,业主须持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改建。
而在关键一环,房屋确权方面,因房子年代久远,只有土地证没房产证。陈先生需要跑档案馆,找来昔日房屋的房主,并到社区、街道开证明等,多方折腾,花了七八个月。
此后,他开始领表,找来社区、街道等盖章确认,等规划部门下发设计条件,然后还需到消防、建设等部门报批,最后交由规划部门审批。眼看快过年了,还未完成报批,今年内开工翻建的愿望泡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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