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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推行食品安全举报受理"首接负责制" 举报有奖

qz.fjsen.com 2012-04-21 07:39  陈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4月21日讯(记者 陈平) 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实行首接负责制,相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举报应当立即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举报八种食品违法行为,查实后可获奖励……日前,石狮市政府办转发泉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这是政府确保食品安全方面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

相关部门接举报须立即受理

《方案》明确,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实行首接负责制,相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举报应当立即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在案件查处结束后,相关部门还要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坚决防止出现受而不理、有案不移以及敷衍推诿等现象。

《方案》同时要求,举报受理单位对举报内容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组织核实查处,明确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由举报内容为主单位牵头组织核查,相关部门按职能处理;职责不明确的,报食安办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查处。

举报八种情况可获得奖励

《方案》提出,对举报八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获奖励。这八种情况分别为: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肉类及其制成品,或向上述动物或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禁用物质的;加工销售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异物或违禁物质、掺假掺杂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伪造、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地址,伪造产地,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其他涉及食品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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