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妻子到银行取走“别人的钱” 回家遭骂后自首

qz.fjsen.com 2012-04-23 08:41  彭建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4月23日讯(记者 彭建文)

时间:昨日上午11时

辖区:鲤城开元派出所

见银行ATM机里有一张银行卡,显示“取款”界面,泉州市民阿丽(化名)分两次从该卡中取走1万元。回家将此“好事”告诉老公,阿丽被老公大骂贪心,让她赶紧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阿丽家住泉州市区,当时她到东街一银行取款,见一台ATM机前没人,她走过去,正要把银行卡塞进去时,发现操作界面显示“取款”、“转账”字样。她意识到,有人忘记把银行卡拔走了。

“就那瞬间,我犯糊涂了”,阿丽说,当时她刚好要取1万元现金,干脆分两次,从这张银行卡里取了1万元,连卡一起拔走。回到家里,被老公骂贪心,还说这是犯法的事后,阿丽随即带着钱、银行卡到开元派出所投案。

阿丽到派出所后,得知失主是黄女士,她也已向开元派出所报案。黄女士在市区开店,去银行要给朋友转账2.5万元,转账后,突然来了个电话,黄女士边接电话边往银行外走,接完电话后,才想起来卡没拔,回去找,银行卡已不在ATM机里了,查询得知卡里少了1万元。黄女士被老公埋怨太粗心。

办案民警说,阿丽的行为涉及信用卡诈骗,考虑到她退赃,及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造成失主损失,其情节轻微,警方已对她采取办理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