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解读之二 扶持地方特色艺术品种
关键词:传承
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等项目申遗
文化,只有传承才能保持活力。根据《实施意见》,为加强泉州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推动泉州文化产业发展,泉州市将进一步健全保护名录体系,推进传承基地建设,加强闽南文化教育,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进“泉州提线木偶”、“德化陶瓷烧制技艺”等项目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推进创作与合作,亦是传承的一部分。对于特色艺术品种,《实施意见》还规定,要加强特色舞台剧目创作生产,重点扶持梨园戏、木偶戏、高甲戏、南音、闽南歌舞等富有地方特色的优秀艺术品种,在每个文化发展五年规划期内,每个剧种重点扶持1个至2个优秀剧目的创作生产,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对此,泉州木偶剧团团长王景贤竖起了大拇指,他说,这对于相关团体来说,不仅是一种鼓舞也是一种责任。作为泉州地方特色文化品种,在获得良好的政策配套措施后,将在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上发力,更好地提升国内外影响力。
关键词:提升
培养一批名导演、名编剧、文化高层次人才
文化产业转变提升,人才是至关重要的实施者、创造者和推进者。为此,“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将致力于培养一批文化理论专家、作家、名编剧、名导演等,培养一批文化产业发展紧缺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并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重大项目,大胆使用创新性人才,大力引进紧缺文化人才,全方位、多角度地保障泉州文化产业的人才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解决文化产业提升的资金问题,同样在《实施意见》中体现。未来,泉州市将围绕财政税收、市场准入、金融信贷、土地使用、社会保障、人员安置,研究制定促进文化改革发展更加优惠具体的扶持措施,助推形成财政投入为主、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格局。
同时,根据《实施意见》,泉州市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最大化。
□本报记者 叶舒雯 游怡冰
相关新闻:
- 2012-05-02《实施意见》解读之一 首次提出"文化泉州"概念
- 2012-04-29泉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力推十大重点文化产业
- 2012-04-28泉州七中学子自导自演课本剧 传承经典文化(图)
- 2012-04-27晋江钱头小学开展鞋文化周 “鞋博会”走进校园
- 2012-04-27广种“文化树”遍吹和谐风 泉港建设农村文化阵地
- 2012-04-27美企疑在华行贿遭调查 美媒称送礼文化让人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