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68元港澳游续 进出商店不自由未购物被骂丢脸

qz.fjsen.com 2012-05-09 08:0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珠宝店的讲解员介绍商品,右边与背景一样的墙面竟是门。

此时我在尖沙咀附近一家庭旅馆内,原本承诺的标准三星酒店已不知所终。同一个团31名游客中,有13人被分流到家庭旅馆。

这是疲惫不堪的一天,我们被带到一个又一个购物点,通行证被没收,被困在珠宝店内两个小时出不去。不买东西,导游恶狠狠地恐吓晚上没地方住,让我们马上离开……

以上是4月25日晚,在经历一天令人身心疲惫的购物游后,记者在日记里写下的话。

购物历程

■车上

晚上住哪 与购物情况挂钩

到港第二天,吃得最好的竟然是早餐,有包子和稀饭。

早餐后,我们就马不停蹄地开始一天的购物行程。在车上,朱导游又开始她的“洗脑”工程。她“提醒”大家:“今天的酒店定在哪里还不知道,这将与大家今天购物的情况直接挂钩。”她接着举例说,有一个团的游客买了很多东西,商家一开心给了奖励,全团人都住上了五星级酒店。

“我今天不是出来玩的,我今天这么辛苦,第一我是对大家负责,第二我也要对公司有所交代。”朱导游不改直白风格,她说第一站珠宝店是旅游团最大的赞助商,必须待够两个小时,最好每个人进去都能提一袋出来,不管大小,几百元也好。

“必须待够两个小时,这是你们跟人家签的合同,所以我现在很被动,就是跟着你们的行程走,不是我叫你们来的。”末了她再次强调,香港这个地方绝对没有假货,而且珠宝店每个产品都有自己的编号和证书,编号网上都查得到,所以她带大家去的地方,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相关新闻:

68元四天三夜港澳游奇遇记 团购背后的真实旅程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