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实施细则出台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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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实施细则出台 —— 福建省高招录取政策今年有七大变化
(资料图片)
■除厦大、华大等部属高校外,省属高校拟招生194100人
■录取批次安排有所调整
■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报考高职单招
■一档多投,取消考生确认环节,按所填志愿顺序自动匹配
本报讯 昨日,省招委会出台了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高校招生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照顾政策等作出具体规定。
今年教育部核定福建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194100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92300人,专科计划招生101800人,这些仅是省属高校的招生人数,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部属高校的招生计划并未计算在内,并非2012年福建省的总体招生计划。
与去年相比,今年福建省招生录取政策主要有七大变化。
一是试行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在开展中职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进入高职与高职单招考试中,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
二是调整录取批次安排,从今年开始,集美大学将调整到本一批招生(航海类专业仍按本科二批控制线录取),取消文史、理工类专科提前批,所有专科层次的院校都安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
三是高职(专科)批试行按专业投档录取,考生可以填报40个专业志愿,比往年的36个专业志愿(往年规定可填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6个专业)多4个。
四是高职(专科)批扩大政策性降分幅度,除了13所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公办院校,其他所有高职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允许最多降80分录取。
五是中职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优秀的中职生可以通过推荐,直接跨入大学校门。
六是扩大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有13所高职院校试行单独招生,共计招生3740人。
七是完善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取消考生确认环节,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中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由计算机系统自动予以匹配。
今年高考全国统考和省高职单招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高招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展开,高招照顾政策与去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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