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实施细则出台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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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高职紧缺专业可加10分
本报讯 昨日公布的高招实施细则规定,今年福建省高招继续实行加分照顾政策。但与往年不同的是,在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社会紧缺急需的专业,在专业投档时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其他照顾项目与分值没有新的变化,仍分为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和在闽高校两部分。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第一方面优先录取,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方面享受加5分的照顾,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第三方面享受加10分的照顾,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宁德、罗源等地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第四方面,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其录取工作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
一是享受加5分的照顾,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二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等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等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四是在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社会紧缺急需的专业(具体专业由考试院在招生资讯上公布),在专业投档时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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