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农合不断加大筹资力度 看病有了"定心丸"
2010年起,泉州市开始实行参合患者到市级、省级定点医院就诊即时结算。
长期县外治疗 高比例补偿省了不少钱
参合案例:60岁的老郭是洛江区万安街道杏宅社区祠堂口人,自从2010年被诊出肺部肿瘤后,隔段时间到医院诊治成了常事。
老郭10来岁就开始抽烟,2010年5月起开始咳得厉害,甚至咳出了血,家人赶紧将他送到洛江万虹医院诊治,但当时家人都以为只是普通的肺炎。第二次去万虹医院时,医生开始怀疑老郭得的是肺部肿瘤,建议将老郭转到三级医疗机构诊疗。自2010年8月中旬确诊后,老郭就开始在市第一医院接受阶段性化疗。老郭说,他从2007年开始参加新农合,逐年提高的补偿比例让他获得了不少补偿:“每次住院都让子女们费心费力费钱,新农合能帮家人省下不少钱,真是太好了。”以今年2月23日前往市第一医院治疗为例,住院20天,总费用20957.11元,新农合报销13692.7元,实际报销比例高达73%。
政策解读:2012年洛江新农合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乡镇级(一级)医院由90%提高到95%,县级(二级)医院由70%提高到85%,县级以上(三级)医院由55%提高到75%。
实行大病补贴 重病一年报销27万元
参合案例:39岁的林烟扑是南安水头镇上林村人,昨日上午10点多,他正沿着村道散步,“家里给我交了几十元的新农合,没想到因此竟让我报销了20多万元。”
去年6月底,他在厦门中医院查出了患有急性重症胰腺炎,自那之后,他就开始了一条漫长的求医路。三四年前家人每年帮他买的新农合发挥作用,可以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用。按照去年南安新农合的补偿政策,至去年底已花费了七八十万元医疗费的他顺利获得了封顶线7万元的补偿。今年1月份,南安市新农合管理部门又通知林先生,说他符合泉州市新农合住院大额费用补充补偿标准,可再获得20万元补充补偿款。“能多少报销一些费用已让我很欣慰了,得知还能再报销20万元,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高兴!”
政策解读:2010年,泉州市启动市级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工作,补充补偿对象为一个保障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医药费用实际补偿金额超过当地农民上年度年人均纯收入5倍以上的参合对象。2011年,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泉州市又放宽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对象范围,覆盖了更多的参合农民。今年,泉州市将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市级补充补偿方案,起付线可降低到1.5万元左右,补偿比例提高到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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