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每年将投300万元 免除城乡殡葬基本服务费
东南网-石狮日报6月7日讯(记者 杨江 通讯员 蔡育婷)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日前石狮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狮市减免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意见的通知》,被列为2012“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将于2012年7月1日开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市财政每年将为此项目投入近300万元。
据介绍,殡葬服务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更好地提升殡葬服务质量,贯彻“质量石狮、二次创业”的有关精神,建设更加时尚、更加精美、、更加幸福的现代化石狮,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减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在石狮市辖区去世并在石狮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给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具有石狮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石狮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石狮市户籍的学生;驻石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及弃尸。
每具遗体减免费用项目包括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二次接运)费、三天以内冰棺租用费、普通骨灰盒费(殡仪馆提供5种以上类型骨灰盒供选择)、装遗体塑料袋费,共计1300元。以上减免项目是指在石狮市殡仪馆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石狮市经济局核定标准执行。
据了解,近年来,石狮市委、市政府以解决殡葬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重新核定永久墓园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制定出台了《关于重新核定石狮市永久墓园有限公司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结合永久墓园几年来运营的实际情况,参照兄弟县、市的收费水平,重新核定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新的收费标准。为满足殡葬需求,我市积极争取建设市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目前,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正在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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