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女子被公交车门夹住拖行七八米 公交公司赔付

qz.fjsen.com 2012-06-13 17:37  林雅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6月13日讯(记者 林雅萍)昨天,晋江磁灶的许女士坐公交车时遭遇不幸:她一只脚刚跨上车,车门就“啪”的一声关上,车子开始前行,而她的另一条腿和整个上身拖行了七八米。从地上爬来后,许女士头晕目眩,到医院一检查,被确诊为轻微脑震荡。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许女士和堂姐要去泉州清濛开发区,两人在陈埭湖中公交站台上拦下了一部208路公交车。招手停车后,许女士凑上前去,想确认公交车是否开往清濛。“我一脚踏进了车前门,问有没有到清濛,司机看了我一眼,我就听见了要关门的声音。”许女士说,她感觉整个车门突然向她靠近,没等她反应过来,自己的右腿就被夹住,头部、上身和左腿全在门外。

“腿被夹住后,我整个头就向后仰,被车子拖行了七八米,司机才停车。”许女士哽咽地说,车子一停下,她整个人就瘫坐在地上。还没有来得及上车的堂姐立即跑了过来,拦下公交车。“我不拦车,他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许女士的堂姐说,事后,司机同意陪她们到医院检查。

经晋江市医院检查,许女士被确诊为轻微脑震荡。昨日,泉州市第二公交公司吴经理向许女士道歉,并先行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许女士说,除了头部鼓起一个大包、脖子青筋肿大,她感觉自己脚和手指也有麻痹感。目前,她仍在住院接受观察。

“如果医药费不够,我们还会继续替她支付。”吴经理表示,“这起事故中,我们公司的司机确实应负责任,现在肇事车辆已被交警大队扣留。”吴经理称,肇事司机当天下午已到晋江市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