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4个色情网站赚2.5万 石狮一17岁少年获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18日讯(记者 华健 通讯员 林镇中)在家无所事事,他建了4个色情网站,并在网站上设置弹窗广告牟利。近日,17岁少年高某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被石狮法院判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高某是石狮永宁人,小学文化。从2010年2月起,他在家中开设了4个黄色网站,并在网站中设置弹窗广告。至今年3月8日,高某从中牟利2.5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相关新闻
- 2012-07-17泉州一男子偷人手机 空虚自拍下体发骚扰短信
- 2012-06-11南安官桥色情表演人头攒动 记者随访警方一锅端
- 2012-04-28一批敲诈勒索及传播淫秽色情网站被依法查处
- 2012-02-28打击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展开 网络手机被锁定
- 2011-08-18惠安马路边搭帐篷大跳脱衣舞 一淫秽演出团被端
- 2011-07-26“私家侦探社”利用合成淫秽照片敲诈单位领导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