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经适房申购对象资格公示 104户家庭"入围"
东南网-石狮日报7月30日讯(记者 吴汉松)经过几个月来紧张、严谨的工作,符合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申购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名单已初步出炉。今天起,市住房分配工作组通过《石狮日报》对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申购对象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持续至8月5日。
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目前已建成完工,群众对住房分配工作高度关注。去年年底,经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研究,石狮市出台了《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分配工作方案》,将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锁定为两镇两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限定了多项资格条件,如申购家庭收入标准为上一年度年可支配收入总和低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2960元以下乘以每户常住人口;家庭自有私房(含祖遗房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等。
今年初,石狮市开始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分配工作,成立了分配工作组,并抽调专人设立分配工作组办公室。大力开展经适房分配政策的宣传,确保两镇两办居民都知晓分配政策。今年3月19日起,经济房分配工作正式开始受理申请,至今完成了村居受理、公示、镇办初审、市住房分配工作组复审等程序。两镇两办及各村居认真执行市住房分配工作组确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对申购对象资格从严把关。在镇办初审完成之后,共有133户申购对象报送市住房分配工作组,经过市住房分配工作组进一步入户调查复审把关,确定104户家庭符合申购资格条件(其中13户申请购买或租赁廉租住房)。今天起,市住房分配工作组开始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期7天。
据悉,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市住房分配工作组将对申请对象信息整理成册,录入电脑,并进入选房摇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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