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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醉驾超标电动车一律入刑 从重处罚快诉快审

qz.fjsen.com 2012-08-24 07:37  陈邵珣 韩影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案例

醉驾超标电动车被判拘役5个月

事件:今年6月,泉州市民张某林因危险驾驶,被丰泽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据悉,张某林是于去年11月30日凌晨,到市区九一街某KTV喝酒后,驾驶一部无牌轻便电动摩托车回家。行至丰泽街与美食街交叉口时,张某林的电动车与秦某虎乘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经警方现场检测,张某林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215.81mg/100ml,属于醉驾。张某林驾驶的电动车装备质量为72kg,电机最大输出功率为960W,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属机动车。

解读: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另据介绍,国家标准规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中包括电驱动)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国家标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除具有人力骑行特征外,国家标准还规定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装备质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惠安

醉驾7天办结全省首例

事件:去年5月17日下午,惠安法院开庭审理“张某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一审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罚2000元。这是惠安法院审理宣判的第二例“醉驾入刑”案件——被告人张某从5月9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到17日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整个过程仅用了7天时间。

解读:惠安县是全省首个建立“醉驾入刑”案件快诉快判机制的地区,惠安要求交警部门在两天时间内完成醉驾案件的立案、侦查和移送,检察院在1天时间内完成审查,法院在4天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工作,保证用最短时间实现对醉驾案件的快诉快判。

动态

晋江七夕夜查获酒驾19起醉驾6起

本报讯昨晚9点,晋江针对“三超一疲”(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二轮摩托车违法、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展开统一整治行动。

25岁的龙岩人刘某翔在晋江市区象山路口被抓,当时他骑着一辆摩托车,载着两个朋友。经检测,他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58mg/100ml,属酒后驾驶。他说,当晚是“七夕”,他的朋友向追求了一年多的女孩表白成功,高兴之下请他和几个朋友喝了酒。刘某翔随后因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被处罚款1500元,并参加交通法规安全教育一周。

截至昨晚11时,晋江警方共查获酒后驾驶19起、醉驾6起、无牌无证121起、摩托车超员61起,其他交通违法16起。

小巷内酒驾2天查3起

本报讯以为没有在主干道上骑车,就不会有事。昨日,鲤城海滨派出所通报称,两天以来,有3名市民抱着这种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在小巷中穿梭,被警方查获。目前,三人均已接受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海滨派出所本周持续对辖区进行交通整治,针对辖区老城区多的特点,把重点放在查处背街小巷中的二轮摩托车各类违章行为上。本周星期二、星期三两个晚上设卡盘查时,发现了3起酒后驾驶摩托车行为,其中两起的摩托车还是报废车,当事人也因此被吊销驾驶证。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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