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量居全省第二 探寻石狮渔业大市的未来之路
工人处理包装渔货 余 霞 /图
“供销一体”的运作模式
丰产不一定丰收,“丰产伤农”现象让农民在多变的农产品市场面前,不知何去何从,于是催生了“订单农业”。而今,在石狮沿海五镇,“订单渔业”已经取代了传统的“鱼上岸联系买家”的传统经营模式。
“订单渔业”是指渔民在海洋捕捞及水产养殖过程中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组织安排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一种渔业养殖产销模式。
渔业捕捞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渔业产量不均衡现象十分突出。下半年往往是海洋捕捞生产旺季,渔类市场供大于求,中介与渔民、渔民与渔民之间相互“杀价”,“渔货多”却导致价格低、效益低;到了渔业淡季,渔货短缺,水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订单渔业”就是要让渔民在旺季时丰产能够真正丰收,让水产品加工企业在淡季时及时根据捕捞量安排产能,避免盲目扩大生产。
一家水产企业可以和几个船东签订“订单渔业”,对这些船东的“渔货”来者不拒,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适合渔产品价格浮动特点的利益互惠机制。
渔民出海捕捞作业后,不用像以往需要依靠中介,便可以直接把渔产品销售给挂钩的企业,既降低了交易风险,又能够减少中间环节。在渔民获得更高收益时,企业也降低了采购成本;在企业出现加工货源不足时,固定渔船将为企业提供渔产品,在免除企业扩大规模限制的同时,又能根据船东的及时反馈调整产能。
无论从政府有关部门,还是渔民个人,对于渔业资源衰退、海况变差的不利因素都有着充分的认识。
石狮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沿海各镇,通过联系水产加工企业、开展“渔企对接”、成立“渔业专业合作社”等措施,竭力降低水产品滞销风险。像鸿山镇的“兄弟合作社”和祥芝镇的“渔民合作社”,这些年来一直走着一条良性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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