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探索创新环保执法工作机制 打出组合铁拳
东南网-石狮日报9月28日讯(记者 林恩炳)记者昨日从石狮市环保局获悉,今年以来石狮市积极探索创新多部门环保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合环境执法资源,于8月份建立了由28个部门及镇办参与的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提升环境执法效率和水平。9月初,市环保局依托建立的联合执法信息数据库,已梳理了多家拟实施联合执法及行政限制的对象。
五项制度
提升环境执法效率
根据8月份下发实施的《石狮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石狮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包括违法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动、行政审批限制、环境犯罪查处、行政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这使石狮市环保联合执法更加系统化、常态化。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执法的程序可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对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环境违法企业(包括小电镀等“十五小”企业),启动简易程序,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通知所在镇(街道),并由镇(街道)组织所在地的工商所、派出所、供电所、国土所、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则需要启动一般程序,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从以往的执法经历看,单一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伴随其他行政违法行为,需要联合各有关职能单位参与执法。”该人士告诉记者,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后,“机制启动,一呼百应”,将大大提高执法力度。
信息通报
建立联合执法信息数据库
兵马未动,“信息”先行。在该环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中,联合执法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引人关注,这将为联合执法行动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据介绍,各镇(街道)及市直部门在日常业务、执法过程中,发现执法对象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将环境违法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抄送函告市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市环境保护局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执法对象存在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将该违法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抄送函告相关镇(街道)及市直部门调查处理。
同时,市环保局建立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环境敏感区域,涉诉、涉访等企业的联合执法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各镇(街道)及市直部门报送的环境违法信息进行动态梳理,于每月5日前对联合执法信息数据库进行汇总更新,梳理各类环境违法信息,汇总需开展联合执法的对象及行政审批限制名单,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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