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进行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从严从重整治酒驾
本报讯 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特别是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开展以来,安溪县以城区为中心,全面向农村扩散,始终加强对醉驾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实施快诉快审程序、从严从重处罚,为全县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7天完成侦查起诉审结
9月11日上午,在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现场,因为醉酒驾车,廖某海被宣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2000元。从廖某海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到最后宣判获刑,前后只用7天时间。
据办案民警介绍,8月18日晚,被告人廖某海在未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白濑乡寨坂村路段时,因酒意发作,车辆碰撞到停于路边检修的中型自卸货车。在随后的酒精检测中,测出廖某海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02毫克,严重超出80毫克的醉驾标准。
记者从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9月2日实行快速审判以来,全县共查获醉驾59起,目前,已有55名醉酒驾驶者被提起诉讼。截至9月12日,已经获刑的9名醉驾人员成为安溪县实施快侦、快诉、快审,7天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的第一批涉案人员。
据安溪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张振良介绍,凡是醉驾案件,法院、检察、公安部门达成共识,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近期实现无缝链接,建立快速侦查、快速起诉、快速审判的联动机制,争取7天内就对醉酒危险驾驶罪作出判决。
“醉驾处理不仅全面提速,而且从严处理,量刑加重了,从以前的一个多月,提升到三至五个月。”张振良说,只有从快、从严处理,才能增强驾驶员依法驾驶、安全驾驶、不酒后驾驶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行为规范意识,从而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25台检测仪给力酒驾整治
“现在酒后驾车的司机确实少多了。”9月10日晚,凤城、城厢、茶都等中队相继出动警力查处醉驾,对所属辖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不少司机受到了“盘问”。记者先后奔赴多个路口查看,鲜见酒后驾驶者,连交警也称司机规矩了。
“像这样大型的查处整治行动,现在每个星期都有三四次,通过近一段时间的治理,城区酒后驾车已大大减少。”安溪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陈贵生介绍,该县交警大队还组建了一支25人的酒驾整治执法小分队,采取不间断路面巡逻查控和重点部位蹲点守候、分兵围堵的勤务模式,全面加强下半夜时段城区、酒店、餐饮等娱乐场周边路段的盘查力度,实现对酒驾打击的全天候覆盖。
除城区严查酒驾外,安溪县交警部门还把整治酒驾行动触角由城区向农村延伸。9月1日,安溪县公安局专门召开“酒精检测仪发放仪式”,将25台酒精检测仪,发放到全县23个乡镇派出所,一改往日只有交警大队才有酒精检测仪的局面,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全县基层派出所配备酒精检测仪。
来到安溪官桥派出所,只见该所负责人黄志明正和酒精检测仪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一起,对派出所全体民警进行酒精检测仪的使用和保养培训。“以前,我们在查获酒后驾车嫌疑人后,只有把当事人带到交警大队才能进行酒精测试,耗去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现在当场就可以测试,执法更方便了。”黄志明高兴地说。
陈贵生介绍,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纵深开展,县公安局全面开展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派出所重点查处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城区和农村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有力地对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做到快查、快检、快处,常态化地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苏连锦 傅新艺 罗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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