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晋江开诊所无证行医 医死老乡被判6年
早报讯 (记者 吴水保 黄祖祥)30岁的贵州桐梓县男子罗某旺跟着村医学习6年,自恃有点医术就在晋江非法开了一家小诊所。老乡多次上门求医,罗某旺未做皮试直接为其注射青霉素,导致老乡抢救无效身亡。昨日,罗某旺因犯非法行医罪获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罗某旺中学念完后,就在老家村诊所帮忙,6年里他跟着医生学了一点皮毛医术。在浙江打工1年,罗某旺觉得钱很难赚,就想要开家小诊所。因在晋江务工的贵州老乡多,他将黑诊所设在永和镇上宅村。
2010年9月,罗某旺的诊所开张了。不少老乡上门看个感冒发烧等病症,他每天也能净赚一两百元。
47岁的田某患有顽固的皮肤病,多次到罗某旺的诊所看病,因同是贵州老乡,两人很快熟络。去年1月17日下午4时,田某在侄子的陪伴下到诊所要求打针,罗某旺按照之前开给田某的药方,拿出青霉素等4种药物混合,未做皮试(皮肤敏感试验)直接给田某打针。
10分钟后,田某头晕昏迷,罗某旺发现田某血压值很高,就赶紧给他打了肾上腺素和葡萄糖,并拨打120求助。
在医院,罗某旺听医生说田某脑干出血,扔下1000元后就跑到浙江。两天后,知道田某身亡,罗某旺分期赔偿田某家属8万元,取得谅解。今年6月28日,罗某旺向警方自首。
经法医鉴定,田某系因注射青霉素引起过敏性休克死亡。据医生介绍,部分青霉素因药物品质不纯,使用中易发生皮疹、皮炎、哮喘、过敏性休克等多种过敏性反应,因此在注射青霉素时需要做皮试,皮试阴性的方可注射。
法院认为,罗某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非法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罗某旺自首,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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