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经济新闻 > 正文

多数企业将受益“营改增”试点 部分公司税负略增

qz.fjsen.com 2012-10-24 11:02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邱和军)“你们公司税负会减少吗?”“能减少多少?”,“营改增”试点政策,成为时下不少文化服务业小企业主之间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记者昨日走访了解到,试点涉及的多数企业将从中受益,部分小公司因为进项抵扣等方面的原因负担可能会略有上升。

不再重复计税

绝大多数企业将受益

“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降税率成为其最大特点。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最终选择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理论上来讲,因为不再重复计税,绝大多数企业将从中受益。”市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举例说,某交通运输企业当年营业额1亿元,按照营业税计算,其税率为3%,应纳税额为300万元。如果改为增值税,其纳税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此次规定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意味着其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假设该企业购自外部的中间投入为5000万元,以进项税17%的增值税税率算,进项税额为850万元。综合来看,该企业所纳的增值税为250万元,税负较原先征营业税减少50万元。“企业可抵扣进项税支出占比、可实现的增值额大小、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构成特征等都是影响税负的因素,试点行业都是与制造业息息相关的服务业,‘营改增’显然有助于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上述人士说。

知名财经评论人叶檀也表示,“营改增”的最大受益者为规模较大的服务型企业。据分析,“营改增”对于一些大型服务性公司确实是个利好,因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意味着两税并轨,企业的一些成本可以放在增值税里做抵扣,所以对这些企业来说,企业税收降低了。从以前一些地方试点的情况来看,税收降低对一些大型企业来说是有明显效果的。

实际操作中

进项抵扣成减负关键

不过,市区宝洲街一家物流配送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自己所在企业原来缴纳营业税时,是营业额的3%,“营改增”后抵扣税率为11%,但是由于物流行业自身的特点,终端工作完成者都是个体户,没有开出增值税发票的能力。不仅如此,由于能源等领域并非此次“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作为物流企业成本的大头——成品油费用支出,自然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公司虽然有这两部分成本支出,却收不回可以抵扣的发票。而可以开具增值税的项目,却因种种原因供应商无法全额开出,税率完全有可能由3%变成了11%。

“对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好处更加明显。原先按5%征收的营业税,届时只需按3%征收增值税。”市区一家会计核算机构负责人陈先生说。

但对一些特殊行业小公司来说,或许减负并不容易。林先生开了一家小型媒体广告代理公司,本市实施“营改增”试点后,原先需要按照5%税率缴纳的营业税,也将变成3%税率的增值税。很早就关注上海“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林先生举例说,上个月有两笔共12万元的业务,利润有8000元。理论上来说,按照营业税纳税时,由于可抵扣广告发布费,实际应税额是8000元,乘以5%的税率,缴纳的营业税为400元。“表面上税率少了2%,应纳税额也会随之减少。”林先生说,广告代理行业比较特殊,一般来说是先垫付广告发布费给媒体,再从广告客户那拿回垫付额,所以发票上开出的广告费其实并不是公司的实际收入。林先生向记者解释。改为增值税计税后,由于不能抵扣进项,林先生就得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纳税,就是12万除以1.03等于11.65万,再乘以3%的税率,缴纳的增值税为3495元。“我们这种小规模广告代理公司可能遇到税负增加的情况,期待政府出台过渡性扶持政策。”林先生如是说。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