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梧园片区征地百亩改造 可选三种补偿方式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1月6日讯(见习记者 廖海霞)石狮将对宝盖镇梧园片区进行改造,被征地拆迁房屋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选择部分货币补偿结合部分产权调换安置。昨日,记者从石狮宝盖镇政府获悉,本次征迁范围初定从塔山水库以北、石井路以南、双架山以东到石狮日报社以西,征迁面积约100亩,征迁对象涉及梧园村107户共400多人。
按《石狮市梧园片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征迁房屋有3种补偿方式可供选择。对于货币补偿,实行土地、房屋补偿面积分开计算、合并结算,即村民实际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土地补偿金额+房屋补偿金额。其中,土地补偿金额=土地补偿价格×土地可补偿面积;房屋补偿金额=房屋补偿价格×房屋可补偿的面积。
其中,土地补偿金额按:国有出让土地补偿价格118万/亩,国有划拨土地和已批准集体建设用地补偿价格82.6万/亩进行补偿;房屋补偿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房屋成新率+室内二次装修×装修成新率。
可补偿的面积,在手续完全及不完全的情况下,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都按原有面积的100%给予补偿。被征地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将房屋搬迁腾空后,征地拆迁人将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经认定后可相应置换同等或者一定比例的安置面积。但被征迁户就不再享有建筑占地的货币补偿。如果住户调换住房面积小于40㎡,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但被征迁人在石狮市范围内没有其他自有住宅的除外。被征地拆迁人自行过渡,根据产权调换面积按7元/㎡每月的补助标准发放,最高不超过6000元/月,每月最低按144平方米给予发放。无论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置换,宝盖镇政府都将发放一定的搬迁补助费。
另外,对于居住困难户,在房屋产权可调换面积全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后,人均仍不足30平方米的,可照顾购买至人均3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户,享受照顾购买的面积按1500元/平方米计算。
对于经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人均30平方米给予安置,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并免于结算房屋安置差价。
梧园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李先生称,该片区改造后,西北侧靠近泉州纺织服装学院、东侧靠近华侨医院,将为当地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做征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征迁将于近日内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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