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新渠道 泉州首例公司实现债权转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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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一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出资的方式,顺利增资,并从泉州市工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这是自《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201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工商局办结的首件债权转股权登记。
□本报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黄锋超
债权出资顺利实现增资
“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之前的300万元变更为3600万元,其中的2520万元为债权人以其对该公司的债权出资。”据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工作人员介绍,几天前,因扩大规模增加注册资本的需要,这家贸易公司将其拥有的公司债权,作为出资方式实现增资,不仅减轻了公司的债务负担,也相对减少了股东的出资压力。
据介绍,“债转股”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负债额度,而且获得了一笔不需要偿还的稳定资金,有力促进了企业的持续经营。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石狮地区就作为泉州市《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的一个试点,率先推出了此类债权出资登记业务,服务当地企业。当时,石狮就有一家码头储运企业率先以债权出资的方式,顺利增加资本5000万元,成为全省首家以债权出资的“债转股”公司。
重组优化企业不良资产
“通过‘债转股’的处理,一方面,不少企业可清偿债务,从陷入的困境中摆脱出来;另一方面,债权人虽然没有得到现金清偿,但也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实现债权。”工作人员介绍,债权出资登记,使债权成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传统出资方式以外的另一种出资财产。
记者了解到,在浙江地区,已有不少民营企业办理这种债转股登记,以减少还债压力,获得更多的资金流支持企业运作。相比之下,泉州市民营企业间的借贷行为较为盛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借贷更是普遍,新的出资方式,可为有负债压力的企业提高资产流动性,创造更好的融资渠道。
“这不仅丰富了公司的出资形式,还能有效拆除资本流动壁垒,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推动企业不良资产的重组优化,从而实现双赢。”业内人士表示,可以预计,这种出资登记方式一旦在企业界得到认可后,办理的企业将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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