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记者体验网上处理交通违法 10分钟“搞定”罚单

qz.fjsen.com 2012-12-11 08:46  陈晓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处理违法要答题

每天最多15起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对通过“平台”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不予记分。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还应当参加网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一次处理同一辆机动车10起(含)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做5道考题;处理11起~15起(含)的,应做10道考题并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考题须全部答对。未完成规定数量的考题、考题未全部答对或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未观看完毕的,均不能通过“平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警方特别提示,每次最多处理15起交通违法。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未及时缴纳罚款的,从生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后,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总额不超过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

打印纸质决定书

须到违法发生地

据介绍,“平台”试运行期间,暂不提供打印纸质票据业务,需要打印纸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市民,可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大队申请打印。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