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石狮海运业进行安全大检查 开出21万元罚单

qz.fjsen.com 2012-12-21 16:32  王国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2月21日讯(记者 王国文)非锚地锚泊、船长不值班、瞒报危险品、航道内架设渔网、运输船未配备AIS系统、船舶超载等海上违规生产行为,都对水上安全生产造成巨大隐患。记者从石狮海事部门了解到,今年至今,石狮市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共检查船舶1000余艘次,查出327项船舶缺陷,实行行政处罚86件,处罚金额21.2万元,有力打击辖区水上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8月2日的台风期间,石狮海事执法人员在辖区水域例行检查时发现,“高XX46”运输货船在泉州湾原七星礁锚地违规锚泊。据悉,自2009年1月起,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就废除泉州湾石湖锚地及七星礁锚地。同时,原石湖锚地和七星礁锚地在海图上被取消。而新锚地则划在大、小坠门水域外的“候潮联检”锚地。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船实施处罚。

记者了解到,2012年,随着海运业整体实现回暖,石狮辖区运输作业船舶数量明显增多,吨位增大,这对水上交通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改善水上安全生产形势,石狮海事、边防等部门多措并举,坚持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发现、早查处,从而有效地遏制船舶、船员违章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港口经济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