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将全免 下月起施行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27日讯(记者 陈丽娟)继晋江、石狮两地率先实现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后,下月1日起,大泉州地区凡是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已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也将全免,可节省1100~1300元。
日前,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免除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对免除对象、免费项目、申请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
免费对象
本地居民外来工均惠及
此次免费对象分为两大类,除了具有泉州市户籍的本地居民外,还包括已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来泉务工者。只要是在泉州地区死亡并按殡葬法律法规实行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即可全免基本殡葬服务费。具体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未知名遗体”。
免费项目
5项目可免1100~1300元
此次免费的项目共有5项,具体为: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其中未知名遗体为20天内冷藏(冻)柜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个价值200元内的骨灰盒。
泉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有关免费项目具体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大约可省下1100~1300元的费用。
申请程序
材料齐全现场盖章异地死亡凭票据报销
申请程序分成两种情况。符合条件的,丧属经办人可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或直接在泉州民政网站下载申请表格,而后到死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
如果没有丧属,由死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到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填写申请表。
在申请时,经办人必须出具以下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外来务工证明、居住证、免除对象(死者)有效证件(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五老证、“三无”人员证明等)、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泉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民政部门现场核实,可予以盖章。如果符合条件,在异地死亡并在死亡地火化的,则先由经办人先付费,而后凭有效票据和相关减免费用手续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殡仪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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