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老李跳河救人不幸遇难 家属获17万元抚恤
好人老李 跳河救人被传颂
见义勇为勇士李海福跳河救人献出生命,一度被广为传颂,他也被泉州市民尊称为“好人老李”,早报曾第一时间对其救人事迹及后续进展进行了系列报道。
2011年5月7日晚,来泉州务工的甘肃女子刘某因与男友产生感情纠纷,跳入市区仁风社区旁的内沟河欲自杀,当时在河岸旁租房里的李海福听到有人喊“救命”,第一个跳入河里,将女子托起。在岸边的洪玉芳、张支坤、伍基洋3人也相继跳入河里施救。跳河女子最终脱离生命危险,而李海福却不幸遇难。
丰泽区见义勇为办公室经过调查取证,于2011年5月30日确认李海福等5人为见义勇为,同时向泉州市见义勇为办公室推荐表彰。当年10月24日,泉州市追授李海福“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11月,市政府对李海福家属等人进行表彰。2011年10月,省政府授予李海福“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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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慰问家属 解决后顾之忧 见义勇为牺牲获17万元抚恤
本报讯 (记者 廖培煌)昨日,来自三明建宁的吴爱珠、李斌母子从丰泽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手中,接过内有17万元的银行卡。
这笔钱是丰泽区依照2011年《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给为救人而牺牲的李海福家属发放的抚恤金和慰问金。这是该条例实施以来,丰泽区首次颁发的见义勇为抚恤金、补助金,也是泉州市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获得的最大一笔抚恤慰问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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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救跳河女牺牲
2011年5月7日晚上8时许,来泉务工的甘肃女子刘某红与男友陈某因感情纠纷,跳入市区崇福路附近的内沟河欲自杀,当时在河岸旁民宅里的李海福(男,福建三明建宁人,1965年出生)听到有人喊“救命”,跑出屋第一个跳入河里,将刘某红托起不让她沉入水里。洪玉芳、张支坤、伍基洋也相继跳入河里。他们把女子推到岸边后,张支坤上岸找到一根铁钩钩住女子衣服,李海福等人则在河里将女子往岸上推,女子最终获救,洪玉芳、伍基洋也相继上岸。但岸上的人却没有看到李海福上岸,在一旁的朱敏立即跳入河里寻找并最终找到李海福。在民警和众人的协作下,李海福被救到岸上,但由于溺水时间长,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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