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律师团拟以不当得利 起诉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

qz.fjsen.com 2013-02-06 10: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2月6日讯 从2月3日起,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免费为业主维权,将打晋江第一起公益集体诉讼案。该事件引发晋江众多业主的热议,不少被收取燃气初装费的业主选择站出来,加入维权的队伍。

据了解,截至昨天下午报名结束,短短三天,该所已收到业主材料100多份,接到的咨询电话及来访的业主数十个,涉及晋江十多个楼盘。

值得关注的是,这起事件让一些开发商坐不住了。据透露,一些开发商正在讨论,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由于碰到春节假期,晋贤律师事务所将对业主递送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等到节后将选定一个典型小区,并召集相关的业主开会协调。选定的小区将在本网公布。

“律师团”之一的林克震律师透露,经研究,该所拟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开发商返还燃气初装费。

收到业主材料100多份

昨天下午,安海某小区的业主曾女士急匆匆赶到律师所,递送了连同她在内的8份业主资料。

“上午,我才看到报道。”曾女士说,想到之前也被开发商收取3000元初装费,情况一样,她就急忙召集同个小区的几名业主,把材料准备齐了。

“业主是弱势群体,开发商乱收费,业主只能被动接受。”曾女士说,“这样的诉讼,真正维护业主的权益。”

除了业主外,还有一些小区的物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也来到律师所,表达了对这起公益集体诉讼案的支持。

“这起官司打得好,如果成功了,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晋江SM广场附近某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说,晋江这两年城市变化很大,房地产项目也很多。“如果能以此规范开发商的收费,受益的将是更多的市民。”

据统计,截至昨天下午,100多名业主递送材料。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