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潜规则” 开发商将成本转嫁给业主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2月5日讯(记者 陈青松)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燃气初装费,声称是代燃气公司收取,并不是放进自己口袋。真相究竟如何?
昨天,几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揭秘燃气初装费的“潜规则”:原来,晋江一些开发商明知故犯,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费用偷偷转嫁给了业主。
“1000户就是300万元,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情况下,这笔钱并不是小数目。”这位内部人士透露,不过,也有一些开发商并不清楚相关的规定,没有把这部分成本计入房价中。
区分是否将燃气初装费计入建设成本,最简单的办法是看开发商有没有提供给业主正规的燃气初装费发票。“如果没有正规发票,很可能开发商已将燃气初装费计入建设成本,再向业主收取,就非常不应该了。”
黄先生此前在晋江某房地产项目工作,自称对于燃气初装费的“潜规则”非常清楚。
“最近媒体曝光多了,大家才比较关注。其实,以前,晋江的大多数楼盘都有收取。”黄先生说,按照规定,新项目必须配备燃气。因此,项目开发之时,开发商和燃气公司签订施工协议,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费用。
黄先生说,在这个过程中,有实力的开发商在燃气公司施工完后就支付全部款项。而实力一般的,往往会拖欠一部分。等到业主交房时,再将业主交纳的燃气初装费交给燃气公司。“因此,才有‘代缴’的说法。”
不过,虽然一些开发商明知故犯,但也有开发商并不清楚相关规定。“以前,我没有听说过这些规定。”业内人士李先生说,直到最近,收取燃气初装费饱受争议,他才知道内中详情。“如果早知道,就将燃气初装费加到房价中。其实,一平方米也多不了多少钱,业主也比较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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