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一小区业主过道装门 被指侵占公用区域
梁女士认为,玻璃门占用了带窗的公共过道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2月28日讯(记者 郭韶东 田米 文/图)
市民梁女士:我家住在泉州市区国泰观邸,去年10月起,同层住户张先生便在楼层过道上装了玻璃门,侵占公用区域,减少了楼层居民与外界沟通的渠道。以前孩子在楼下草地玩时,可以通过过道上窗户与我联系,现在不行了。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邦邦核实:对于梁女士反映的问题,张先生表示,在他家的房产证上,这块区域在户型红线范围内,属他家所有,将它围起来并没违规。
针对此事,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杨经理说,前段时间,他们和开发商还专门找来两家人谈话,但谈了两个多小时,也没找出双方皆可接受的说法。杨经理回忆,小区开发商当时就表态,张先生的行为本身就不合理。当时两家人共讨论了4套解决方案。一是张先生把玻璃门一直敞开着,以方便楼层居民进出;二是张先生给梁女士配一把玻璃门的钥匙;三是张先生将玻璃门的可活动部分拆除掉;四是张先生把整扇门拆除掉,但梁女士需支付给张先生必要的补偿款。但张先生可接受的只有前两套,梁女士则皆不接受。
昨日,鲤城区执法局陈局长表示,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后,他们会得出相关认证。依据相关认证,他们再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或是责令违法违规者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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