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死后能帮人也快乐 晋江大姐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

qz.fjsen.com 2013-03-12 09:15  陈建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社会反响】 南安的哥也想把自己捐出去

家在南安的吴先生,开出租车五六年了。昨天,他也打进本报热线咨询捐献器官遗体的事。

“我有这想法五六年了,不知道家人会不会同意。”吴先生今年51岁,平时喜欢看报纸听广播,发现最近几年媒体报道器官遗体捐献的越来越多了,感觉很有意义,但很多人对捐献难以接受,尤其是在闽南地区,因此他希望自己用实际行动来起一个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年轻人参与进来。

“我先做通家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了就去申请。”吴先生说,他觉得至少女儿会支持他,因为她在泉州一家医院工作。吴先生觉得,如果生命临近结束时,能将自己的器官捐给别人,也是生命延续的一种方式。

【政策咨询】有意愿者可到县级红会登记

泉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郭先生介绍,要想成为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没有太多条件,大部分成年人都可加入,最高限龄为65周岁。但要真正捐献成功,尤其是器官捐献,则要求器官必须有一定机能,移植给别人后能用得上。

郭先生说,市民如有器官遗体捐献意愿,可先与家人协商沟通好,到当地县级红会组织领取捐献自愿书和登记表,并得到家人签字同意。咨询热线是22253375。

值得一提的是,填写捐献自愿书和登记表只是一个意向,生命临近结束时能否达到捐献条件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泉州已有40多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在蔡娟之前,还没有人来登记捐献器官。由于宣传得多,骨髓(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有3000多名。郭先生说,考虑今后成立志愿者队伍,多做宣传,鼓励市民在这方面多做捐献。

一听这活,蔡大姐来了精神,“我第一个报名参加。”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