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少女中19刀身亡追踪 男子赴宴包不起红包下毒手

qz.fjsen.com 2013-03-14 12:57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14日讯(记者 韩影)去年11月16日晚,石狮市区德辉广场4楼,女子洪某萍在如厕时遭劫,身中19刀死亡(详见本报去年11月18日A5版)。昨日,记者获悉,凶手冉某已被泉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事发时,保洁员在清扫厕所时发现一名女子浑身是血,倒在厕所里。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伤颈部、胸部右锁骨下静脉破裂及双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害者洪某萍是石狮蚶江人,案发时才刚满17岁,曾在德辉广场一家“儿童乐园”打工。案发前,洪某萍还和朋友一同到该商场一家美甲店做过美甲。不料仅2小时后,她竟在厕所遭人劫杀。

该案引起石狮警方高度重视,5小时后抓获嫌疑人冉某。冉某是重庆人,案发时尚不满18周岁。他交代,之所以犯下这桩命案,是因为自己一个朋友办喜宴,可他囊中羞涩,没钱包红包,于是想抢劫。当晚9时许,他见洪某萍走进卫生间后,便尾随其后,用手捂住洪某萍的嘴巴。由于洪某萍极力挣扎,冉某心慌不已,将她摁倒在地,拔出水果刀,朝其颈部、胸腹部和四肢等处连续捅刺。而后,还抢走她身上33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

检方认为,冉某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赃款赃物价值1286元,并致一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应以抢劫罪追究刑责。鉴于冉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泉州中院将择日开庭。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