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金改”方案出台 鼓励企业和个人融资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28日(记者 华健)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创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先行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拓宽间接融资渠道、加速推进直接融资、合理引导民间资本等多项内容。
拓宽可抵押权能 鼓励设立融资机构
依据《意见》,石狮多项措施将拓宽间接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融资,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石狮将拓宽可抵押权能。推动渔船、海域使用权、林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可抵押贷款,创新“回批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产可抵押贷款的模式;适时考虑设立国资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增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将探索建设电视融资中介平台,开辟报刊投融资供需信息专栏,开设政银企融资对接网络板块等,鼓励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介入融资对接活动。
鼓励设立各类融资租赁机构,吸引有实力的融资租赁机构来石狮注册发展,重点服务远洋渔业、纺织服装等企业设备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充实后备企业库 推动企业改制上市
石狮将完善上市推进工作机制。加快调整充实上市后(准)备企业库,开辟“绿色通道”。
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各类风险投资管理机构、优秀私募投资管理机构入驻或在石狮发起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推动服装城、供水公司等国资控股企业改制上市。
积极尝试参与石狮农商银行增资扩股、推动上市融资。
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所、深交所、天交所等发债融资并用于本地投资发展的石狮企业给予奖励;适时创建纺织服装产业引导基金。尝试引入中产基金、海峡基金等产业基金。
资本借贷登记制 降低民间金融风险
将探索民间资本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研究民间资本借贷登记备案办法,降低民间金融风险,推动民间资本阳光化。
尝试创建网络小额信贷中介平台;择机推动地方国资设立并控股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探索把地方国资控股小贷公司升格为村镇银行。试点外币代兑机构办理境内居民新台币兑出业务。
石狮将强化信用宣传和信用产品应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机制,探索成立或参与设立地方性资信评级机构。
此外,还将推动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实现行政村“银行卡自助设备”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大力推进金融IC卡的发行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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