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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南环路五岔口改造设施遭破坏 车可随意通行

qz.fjsen.com 2013-04-04 11:21  陈晓婷 郑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两根U形柱被拆,轿车可随意通行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4月4日讯(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郑刚 文/图) 说起泉州市区南环路五岔口改造,许多读者可能还有印象。前日,鲤城交巡警大队民警发现,刚改造完不到半个月的五岔口,已经遭到破坏:两根行人过街U形柱被拆,车辆又可在此随意掉头了(详见本报3月20日A5版报道)。

据相关部门介绍,如果在事故中损毁交通设施故意未报警,逃离现场,将按照交通事故逃逸处罚,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U形柱半月被拆 减速坎一夜遭殃

为了缓解车辆交会冲突,上个月,相关部门在该五岔路口的南环路的主干道上,增设了中央隔离护栏和行人过街U形反光柱,只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禁止机动车在此掉头转弯。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五岔路口,发现安装上去的11根行人过街U形柱,已被人拆掉2根,小轿车可随意通行。没有了U形柱的阻隔,许多掉头、左转的车辆便又在此穿行,交通乱象重现。

据鲤城交巡警大队民警介绍,辖区内交通设施遭到破坏的现象时有出现。去年年底,301县道常泰街道寨仔街常泰派出所门口,由于过往车速较快,发生过死亡事故,相关部门在此增设了2个减速坎。谁知,第二天就被挖走了。

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人为有意破坏交通设施,以隔离设施破坏最为严重。“许多市民认为隔离护栏等设施,影响他们通行,便有意拆除。”这一现象,在市中心较少,在城郊接合部较为常见。其中,以少林路、同港西街最为常见。

根据相关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或擅自增设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款1500元。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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