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男子的3000元健身卡一次没用就过期?
早报讯 (通讯员蔡珍贵 记者许小程 詹伟志)“办卡后我一次都没有去健身过,现在居然说它过期了!”蔡先生多年前在石狮市德辉广场某健身房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并充值3000元,然而近日商家称“过期作废不能继续使用”。
蔡先生介绍说,当时商家告知他第一次使用时才会启动该卡,并没有告知有效期等注意事项,然而近日商家却称,该卡已经快到期了。蔡先生要求商家重新计算有效期。
杨女士也有类似的经历,她在石狮九二路一服装店办理了储值卡。2011年,商家将卡内余额1300元兑成票据交给杨女士。近日,杨女士到该店消费,却被告知该票据已经过期,不能消费。杨女士认为,商家不但没有文字说明到期时间,也不曾口头告知,票据到期不应由她埋单。
近日,他们先后将商家投诉到了石狮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经调解,两商家皆为消费者办理了预付卡使用期限延期。
“消费者可以通过申诉举报等消保渠道维护合法权益。”石狮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说,今年工商部门在全省推广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就是为了制约相关行业的预付卡消费违规行为,“尽管示范文本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目前的预付式消费现状还是有很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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