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审理首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被告为90后
东南网4月16日讯(通讯员 吴思思 本网记者 谢玉妹)近日,石狮法院审理了首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90后被告人黄某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于去年10月份在石狮灵秀镇租了一间房子,并用电脑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提供淫秽视频供他人浏览、观看,以此来赚取广告收入。同年11月,石狮公安机关在出租房内将黄某抓获,并从该网站上提取淫秽视频70个。经审查鉴定,所提取的70个视频中,69个视频为淫秽视频。
石狮法院认为,黄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淫秽物品而进行传播,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由于黄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主动预交罚金,确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基层组织亦表示愿意对被告人黄某进行帮教监管。因此,石狮法院依法从轻处理,判处黄某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此外还没收了扣押在公安机关的一台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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