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规模建设项目现场必须设置视频监控 规范管理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18日讯(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杨初兴)日前,石狮市出台的《石狮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达到一定施工大小规模建筑施工现场,须统一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进行视频监控或图像上传式监控;并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人像指纹考勤机,规范项目建设相关负责人考勤制度。
石狮住建局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还将对未落实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的建设单位进行问责。未建立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擅自开工的,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责令其建立远程信息监控系统,并对相关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在诚信档案中记入不良行为。
相关新闻
- 2013-04-17“东方米兰”焕华彩 石狮经济社会发展掠影
- 2013-04-17石狮今年将投资110亿元 打造“全域城市化”
- 2013-04-16响应节能减排 石狮一企业45米高的烟囱开拆
- 2013-04-15石狮三年内建立四级应急救援体系 组建专业队伍
- 2013-04-15镇村捆绑节点奖惩 永宁绩效考评“考”出新气象
- 2013-04-15石狮启动水系环境综合治理 今年拟实施32个项目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