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注册经营性金融机构 最高可奖2000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23日讯(记者 陈丽娟)在泉州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性金融机构,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为贯彻落实“金改区”,促进金融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泉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据介绍,泉州市将对在泉州新注册或者新入驻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重奖。如,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不含10亿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最高限额2000万元。
同时,在泉州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泉州市政府还将给予购地、购房或租房补贴。如果是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金融机构总部,最高奖300万元;如果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金融机构总部,则由受益财政连续5年给予租房补贴。
据悉,在泉州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时,只要属任职满一年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保险精算师、保荐代表人等专业技术人员,除了享受子女就学、住房、医保等福利性待遇后,从第二年起,由受益财政按其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享受一次性落户奖励、新增信贷投放奖励和购地、购房及租房补贴的金融机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要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泉州。若10年内迁离泉州的,需退还奖励和补贴,并按奖励和补贴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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