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柳城中学原校长敛财183万元 一审获刑17年
拿钱送儿留学 仅退赃5000元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王某江受贿数额为559000元,挪用单位公款1272316元。多达183余万元的巨款到哪里去了?
据悉,这些款项部分用于王某江之子的留学,王某江自己也挥霍了一部分。案件审理过程中,他的亲属仅退出赃款5000元。
法院认为,王某江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和挪用公款,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
近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王某江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王某江不服判决已上诉。
■案件影响
南安出台方案预防校园腐败
学校校长每年须接受审计
据悉,王某江一案在南安市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今年1月15日,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南安市教育局向所管辖的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柳城中学校长王某江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方案》。
根据《方案》,南安市将做好柳城中学的清产核资,成立柳城中学清产核资专项工作小组,重点对柳城中学历年来的债权债务情况、“小金库”问题、食堂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协助学校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同时,严格执行《南安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认真执行“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者,需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方可开支”等规定。加大食堂规范化管理,再次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对外承包、不得按社会化方式经营。
对学校校长,将实行年度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重点对学校校长任内的收支情况、债权债务、食堂财务等进行重点审计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对“小金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小金库”治理机制,定期开展 “小金库”专项抽查,严格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方案》还表示,要转发《王某江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将其纳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材料,定期不定期组织学校校长,分管后勤、财务的副校长及财务人员作专题培训。
而最近出台的《南安市教育系统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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