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专项政策扶持电商发展 6家参评示范企业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5月9日讯(记者 张云辰)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在行业发展中居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晋江市开展了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记者近日获悉,包括快易拍、冠达星、正扬科技等在内的晋江市6家企业经晋江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将角逐“泉州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同时,今年以来,晋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及时申请享受相关政策。
出台一系列
电商扶持政策
据了解,这6家企业为福建快易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冠达星股份有限公司、多一度(晋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购易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正扬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快易拍和正扬科技两家公司因其分别搭建了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被申报为服务类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其余4家企业申报示范类型为应用类。
记者获悉,符合条件的晋江市电商企业不仅可申报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还可享受到今年晋江市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电子商务政策条款。
其中,年会员会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收费会员首次突破1000户、2000户、5000户的电商企业,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B2B(企业间电子商务平台)、C2C(第三方零售平台)、B2C(企业自建零售平台)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主体,分别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被泉州市级、省级、国家级评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与此同时,对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创新营销模式的工商企业,按其平台建设实际投入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其中,将电子商务业务分离设立电子商务法人机构的企业,追加奖励20万元。办公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入驻率超过80%,实际运行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将给予楼宇组织管理单位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对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评定或开发项目获国家、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奖励电商行业
人才引进和培训
另外,晋江市大中专院校设立电子商务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中心,具备每年为本市输送大专以上电子商务领域人才150人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累计500人次以上;入驻应用电子商务企业5家以上;建立云计算服务平台并为100家以上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并经市政府认定授牌的,对其相关的场租、配套设施投入,按照申报备案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电商联盟、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楼宇)内物流场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能够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仓储、信息发布等服务,并经市政府认定的,对其配套设施投入,按照申请备案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可到经贸局
申请扶持政策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晋江市电子商务企业,可带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年度纳税证明及当年度纳税申报表,到晋江市经贸局提交享受电商扶持政策的申请报告,并填写晋江市商贸流通企业鼓励扶持政策申报表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相关材料(年会员费收入、实际投入情况说明、会员资料、年度销售、商务楼宇租赁合同、相关部门认定、表彰证明等),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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