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先行先试 家庭农场注册门槛已明扶持跟进
记者观察
今年3月底,随着安溪感德镇芦来溪家庭农场挂牌成立(详见本报3月27日13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家庭农场”新概念在泉州市正式落地,为新农民、新农业的题材注入全新内容。 时隔一个多月,全市首家家庭农场进展如何?当地有没有就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制度作出更大努力?家庭农场将给全市农业发展提供怎样的启示?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进安溪,采访了农场以及当地相关部门。
□本报记者 孙灿芬 通讯员 吴清源
全市首个“农场主”梦想成真
正是春光明媚时。在感德镇芦来溪家庭农场所在的山头上,满山茶树抽芽吐绿,片片茶园连绵起伏,戴着遮阳帽的采茶女点缀其中,构成一幅和谐悦目的“春日采茶图”。
“我早就有办农场的想法了,但以前都因不能以‘农场’注册而作罢。”农场负责人龚金钩告诉记者,直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持续关注此事的他意识到,“这一回,梦想触手可及”。他马上将家门口的闲置山林承包下来,并到安溪县工商局申请注册,成了全市“首吃螃蟹”的新农民。
“家庭农场跟传统种植大户比,经过工商注册,运营更加企业化;跟传统合作社相比,以家庭为单位,分红实现最大化,发展事业更有冲劲、闯劲。”龚金钩说,借鉴生态农业的先进经营模式,自己的农场现在种植了70多亩铁观音,并科学套种竹子、红豆杉、金丝楠木、樟树、桂花,附加养殖鱼塘,走的是新型立体农业的发展路子。展望今后,他还将想方设法往休闲农业上靠,力争把农场的产业链拉得更长。
全省率先出台登记制度规范门槛
龚金钩和他的家庭农场一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农户广泛关注,不少人跃跃欲试。
针对群众强烈的关注和需求,4月中旬,安溪县工商局出台《安溪县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放宽企业字号名称、住所登记条件及经营范围,免收登记费用、引导规范发展等多个方面明确和细化标准。而这也是全省范围内首个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
不过,记者观察发现,尽管全省首创的地位不容置疑,但这份意见主要还是对各项申报条件的规定,规范家庭农场的意义远远大于扶持作用。
“登记注册是农户取得‘法定身份’的象征,意味着种植大户在经营上更有法律保障。”安溪县工商局局长白志荣表示,具体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还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制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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