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刚满月 崇武一小学三名教师被举报强制辅导
校方:如果属实 一名代课老师将被开除
记者随后将老师办午间补习班的情况,反映给崇武中心小学(新校区)的校长汪晏平。
汪校长介绍,学校有部分学生是外来生,离家较远,中午回家不方便,而有部分学生家长,因工作问题也不方便接送,因此,办午休辅导班有一定的市场。去年学校外的四五个私办的午间辅导班,因食物卫生问题,受到相关部门整改清理。之后,可能有部分学生便转寄到老师处。
被家长反映的三名辅导老师,汪校长说,陈某华是代课老师,其他两个老师是正式的。学校先前有接到过反映,也曾找其谈话。如果此次一经查实,校方将辞退陈某华。
汪校长说,在有偿家教的禁令下,该校老师均签了责任书。苏某玲在五峰中学办辅导班的事,此前曾被反映,但通过几位学生的家长了解到,孩子确实是苏老师的亲戚或朋友寄的,属自愿行为,并非有偿家教。
此次校方将进一步调查,若苏某玲和张某丽办有偿家教属实,将按照“禁令”严肃处理。汪校长还希望家长在反映这类情况时,能够具体一些,有利于查实。
教育局:责令校方严查,按规定严肃处理
针对此事,惠安县教育局人事股王秉忠股长表示,将尽快通知校长,进行严肃处理。王股长介绍,上个月15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的《规定》,严格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本报5月7日C1、C2版曾作报道)。《规定》中,要求在职教师签字承诺抵制有偿家教,并对“有偿家教”的认定和处理方式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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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市教育局下发的《泉州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暂行规定》,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规定:
1.情节较轻的(或初次查实),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当事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情节较严重的(或经第二次查实),除予以上述处理外,当事人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允许参加高一级职称申报。
3.情节严重(或经三次查实以上),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除按照上述2项处理外,当事人调离工作岗位。
4.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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